新聞業與數位平臺分潤迎來進展!數位部:Google已提出具體方案

我國的數位廣告市場一直面臨壟斷問題,而新聞業與Google、Meta之間的議價在去年底首輪協商後成為外界關注的焦點。數位部政務次長在專訪中透露,雙方未來仍然有對話的機會,並且Google已經提出了具體方案。然而,由於涉及商業機密,目前無法公開詳細內容,數位部希望Google能盡快向外界說明。

在各界呼籲政府介入後,新聞業與跨境數位平臺之間的議價終於取得了一些進展。去年12月,數位部召開了首輪協商會議,邀請新聞媒體公會與數位平臺Google、Meta分別進行對談。

在各國政府紛紛介入的情況下,Google、Meta在國外已經有向媒體支付費用的先例,不同國家也發展出不同的模式。目前比較領先的是澳洲的「媒體議價法」,而歐盟則有「著作鄰接權」的概念。紐西蘭也宣佈希望參照澳洲的議價法模式,而加拿大和美國則傾向在制定共識框架後進行雙方談判。

歐盟在確立「著作鄰接權」指令後,各國回歸國內法來實施,因此不同國家出現了不同的結果。例如,在法國成功推動了數位平臺支付費用的政策,但在捷克,Google的反應相當激烈,甚至決定關閉新聞預覽功能。這牽涉到市場規模以及雙方和政府的角色。

數位部強調優先以對話方式處理這個議題,並指出從不排除立法的可能性,但在立法之前,有很多事情可以透過對話達成共識。數位部表示,Google在首輪協商中提出了具體方案,但由於商業機密的關係,暫時無法透露細節。目前雙方已經進行了溝通,希望Google能夠盡快向外界清楚說明。

在首輪協商中,媒體公會雖然都希望政府立法,但各自提出了不同的方向。例如,平面媒體呼籲採取澳洲的議價法模式,而電視媒體則提出對數位平臺徵收「數位稅」。數位部認為每個方案都有其優勢,但他們也承認在台灣,數位稅目前仍存在諸多意見,需要社會達成共識。

對於澳洲的議價法模式而言,媒體公會是推動這一模式的重要支柱。換句話說,政府在這個議題中扮演著協助的角色,但政府無法替新聞業提出所有主張。「因此,新聞業需要整理出共識,明確表明他們需要什麼樣的協助。」

外界普遍認為Meta在首輪協商中相對被動,而政府則支持「新聞有價」的觀念,即數位平臺若使用新聞內容,應該接受有價的概念。數位部將繼續與每個數位平臺保持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