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財政環境 彌補稅損後 印花娛樂稅即可廢止

印花稅和娛樂稅的存廢問題一直以來都備受業界關注,各政黨在立法院也紛紛提出以廢止為主的相關提案。最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開了「娛樂稅及印花稅稅制檢討」公聽會,藉此參考產官學界的意見。

其實,三年多前蘇貞昌出任行政院長時,對於工商界取消印花稅的提議當場表示支持,但由於中央政府僅能補助地方稅收損失120億元,無法讓地方政府完全放心。財政部後來起草了「印花稅法廢止說明」,指出現行印花稅對四種憑證的課稅存在諸多問題。其中包括對同一筆交易需要同時課徵印花稅和營業稅,可能產生重複課稅的疑慮;印花稅是否屬於課稅憑證以及屬於哪一類課稅憑證等問題常常引起雙方爭執;此外,印花稅的處罰最為嚴厲,但貼花或彙總申報仍難以有效監控,容易發生逃漏稅情況,甚至有人利用國外簽訂合約以規避稅負。另外,印花稅的稅源可跨越縣市界限,造成地方政府間爭稅的現象。因此,財政部認為廢止印花稅能夠消除納稅人在交易過程中的幹擾,降低交易成本,有助於促進經濟成長,造福全體民眾。2019年9月,行政院通過了廢止印花稅的建議,並提交給立法院審議。

然而,如何彌補地方政府減少的稅收問題僅僅停留在原則性宣示階段,主計總處和財政部還需在中央政府財源的基礎上進行預算編列,作為替代財源的具體方案,並納入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的全面處理。儘管綠色黨團佔據了多數席次,但至今仍未對此進行審查,已經耗費了三年的時間。

至於娛樂稅,其起源可以追溯到1942年的「筵席及娛樂稅法」,其課徵目的是推行節約生活,抑制奢侈消費。1980年停止徵收筵席稅後,娛樂稅仍然保留,但早已與改善社會風氣無關,也無法因應娛樂多元化的時代變遷,導致不斷出現重複課稅和歧視待遇等爭議。因此,各界時常建議廢除娛樂稅。

事實上,印花稅和娛樂稅早已具備廢止的條件;問題在於去年這兩項稅收從三年前的130億元增長至160億元,儘管佔全國稅收2.8兆元的比例僅為0.5%,但對於財政困窘的地方政府來說仍然極為重要,並且導致地方稅收項目從七個減少為五個,這進一步使地方政府感到不安。

由此可見,印花稅和娛樂稅的存廢實際上已經不僅僅是一個「財稅」問題,而是一個「財政」問題。既然財政部的稅務署已同意廢止這兩項稅收,就應該請該署所屬的國庫署針對廢止這兩項稅收後對地方政府造成的財政衝擊,提出具體而全面的稅收損失彌補方案,才能使地方政府放心並轉而支持廢止這兩項稅收的決定。